中國古代延續了幾千年的封建社會,其中最為標志性的就是有著明確的等級制度。
我們現在總說人人平等,并把這奉為不可侵犯的人身權利。
但這在封建社會當中卻是不可求的奢望罷了。
對于古代的女人而言,她們的命運從來不能由自己決定。
未出嫁時從父,出嫁后從夫,夫死后又要從子。
這是一個最普通的女人所要遵守的三從四德。
即便如此,能夠風風光光的出嫁、被夫家所認真對待。這些還是出身不錯的少數女子才能享有的。
古時候畢竟資源有限,發展落后,于是大把的女孩子被家里賣到有錢人家做丫鬟。
來伺候主人的衣食起居,甚至睡覺時也不例外。以我們現代人的想法肯定會覺得尷尬到難以接受。
但是古人卻不這麼想,他們為什麼不覺得尷尬呢?
古人思想較為封閉,他們眼中的丫鬟盡管也是幫他們做各種事物,但并不同于現在的保姆、月嫂等職業。
在現代社會,無論任何職業都是互相平等的利益關系,并沒有上下級的歸屬關系。
而古代則不同,奴婢一旦被賣給主人家,雙方達成了契約便是賣身,就要一切都按照主人家的要求來做。
丫鬟也不是隨便招的,古代對各家侍女的數量也有著嚴格的要求,若是只有錢但沒有官職,那也是很難有自家的女婢的。
畢竟士農工商,從商的家庭在古代可是最下的一等。丫鬟被選入府中后的命運也大不相同。
若是人長得漂亮又乖巧伶俐,那麼是有可能被選做主人的貼身丫鬟的,由于直接跟著主人家,待遇往往也不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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