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先生分期買了一套房,蒲先生每月都會存入足夠的錢。
7年后,蒲先生發現,自己還了七年的房貸,本金竟然一分錢都沒還掉。
幾年前,蒲先生打算買一套房子,考慮到手頭錢不夠,于是以分期的方式買了一套二手房。
手續全部辦完以后,蒲先生就開始按時往賬戶里存入3.5萬多元,用來還款。
扣了兩個月后,蒲先生發現,自己雖然每個月都往賬戶里存3.5萬左右,
但是每次都只扣1.7萬多元。
蒲先生雖然感到有點納悶,但是想到自己辦理的,少扣的那部分錢,也許是從自己的公積金里面扣除了。
還了幾年房貸之后,蒲先生打算將這套房子賣掉,再換一套大一點的房子。
于是,蒲先生查了一下自己的還款情況。讓他吃驚的是,他竟然發現,自己雖然還了七年的房貸,
但是連一分的本錢都沒有還上!也就是說,蒲先生還貸款的這幾年,其實一直在還利息,本金并沒有計算在內。
當年,蒲先生貸的金額為514萬元,這麼多年過去了,蒲先生的本金還是為514萬元。
蒲先生非常吃驚想問個究竟。
沒想到,柜員在查后告知蒲先生,他的還款方式就是先還利息。
蒲先生懵了,因為他當時簽的協議上,并不是這種還款方式。對此,柜員也說不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。
消費者有權根據服務的不同情況,要求經營者提供服務的內容、費用等有關情況。
在蒲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,擅自變更了蒲先生的貸款還款方式,侵害了蒲先生的知悉權,
蒲先生有權要求該行對此作出解釋并維護自己的權益。蒲先生發現每個月的扣款跟協議上不一致的時候,
怎麼沒有提前跟他們聯系并反饋問題呢?所以蒲先生自己也有一定的責任。
對此,蒲先生感覺非常氣憤。他認為,自己作為消費者,只是根據要求來進行還款。
蒲先生簽訂了還款的協議,在協議中明確指出了還款的方式,而銀行擅自變更還款方式,
對此蒲先生并不知情,可以推定做法是無效的,雙方的合同并未變更。
蒲先生可以根據之前雙方簽訂的協議,要求繼續履行協議內容,以之前的還款方式繼續進行還款。
此外,蒲先生經過認真計算后還發現,自己的還款方式被擅自更改之后,比起之前的還款方式,
自己要多還三四十萬才能將房貸全部還清。
在日常生活中,合同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。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,
消費者如果發現自己的財產受到了損害,權益沒有得到保障,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